单位要关门工伤的人怎么办

谁来保护企业呢?4月10日,一名男子应聘某保洁公司,入职刚6分钟就不慎摔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去世,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要承担100多万元的工伤费。这样的认定没有错,也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这应该是企业还没有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造成的,即使企业申报参保了,可能也还没缴费,工伤保险还没有开始生效,这样,工伤保险就不会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感觉企业也是比较冤的。因为刚刚入职6分钟的职工,企业肯定是来不及去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发生这样的事,这个企业也是够倒霉的。也许,这个企业经不起这样的折腾,赔了100多万元后就会关门倒闭了,或者根本就赔不出100多万元,只能宣布破产了。那么,这种情况下,怎么去保护企业,让企业健康发展呢?是不是要办理完新入职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缴费,让工伤保险生效后,才让职工来上班干活呢?

1、受过工伤的职工,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法律分析: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八款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工伤期间用人单位跑了怎么办

工伤期间用人单位跑了怎么办因为受伤是在该厂发生的,因此还是需要找该厂的负责人。对于现在怎么办,就是按程序办理,先进行评残,然后与单位协商解决事后费用,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到地方劳动部门理会去吧。老板跑了,并不代表厂子蒸发了。与你工伤有关的不是老板,而是这个具有名称、主体、营业执照的厂。你去申请工伤鉴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然后找新的领导。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3、出了工伤用人单位不要我怎么办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