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医疗许可证怎么办理

4月6日,襄阳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襄阳市成为湖北省内首个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的城市。参加襄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湖北省内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慢特病及住院等各类医疗、购药均实行免备案管理,享受襄阳市本地就医同等待遇,其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与本地就医保持一致。

1、医疗许可证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一、申办对象: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个人。二、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具有当地户口。(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怎么办理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办理如下:申请设办医疗机构单位或个人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应提交: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5、普通设备清单和药品种类清单。

合格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合格用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自受理申请日起四十五天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份收费45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3、医疗卫生许可证怎么办理

首先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材料;审核材料并登记,显示受理结果,相关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做相应决定,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许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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